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就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现场 |
01 | 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服务 | 1项 | 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初中部 |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8万元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
三、项目合格投标人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登记证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至评审结束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1:00,逾期将不予受理。
2、送达地点: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龙华高中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新樟路200号);投标时应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装订并密封)。
3、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下列要件(按顺序装订):
(1)投标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情况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投标报价(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
(6)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投标供应商同类业绩合同及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诚信状态证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9)投标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0)投标供应商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投标文件送达联系人:刘老师0755-28019935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学校自定
七、评定标办法:资格审核通过后,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八、评定结果:校园网公示
九、项目款结算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合法发票,学校一次性支付项目中标金额。
十、具体需求及参数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