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就高中部舞蹈地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现场 |
01 | 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高中部舞蹈地胶采购项目 | 1项 | 高中部 校园内 |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财政预算项目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承诺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完成交货并调试完毕的书面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12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其投标申请不被接受。(提供查询证明或承诺函)
四、技术及商务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其他标准,符合采购方的招标要求。(提供设备的有关证明,如产地、出厂合格证等,并在交货时须随装箱)
2.投标人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由投标人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 本项目货物质保期为两年(人为损坏除外),自中标人和使用单位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如遇与所供仪器有关的问题,投标商须在接用户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并在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质保期满以后,投标商应按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五、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1:00,逾期将不予受理。
2、送达地点: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高中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樟路200号);投标时应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装订并密封)。
3、投标文件送达联系人:刘老师,0755-28019935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情况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报价。
(6)投标人关于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拆封且未使用的原装国产合格正品(包括零配件)的承诺。
(7)有效业绩(提供三个曾经中标供货的项目合同及履约评价等在内的证明文件)。
(8) 违约责任承诺。
(9)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事宜。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学校自定
七、评定标办法:资格审核通过后,低价中标法。
八、评定结果:校园网公示
九、项目款结算方式:本项目送货完毕、验收合格后,学校按合同价一次性付清全额款项。
十、项目需求概况及清单:(请点击打开附件)